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救护车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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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委托,就救护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C2018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救护车设备采购
套
4
120
详见采购文件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等四家单位各一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并提供在用户所在地上牌所需的全部资料并负责上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招标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均有发布,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以上网站。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5 09:30:0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8-12-25 09:30:00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2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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